合同签订 90 库尔勒市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

2014-10-16 16:44: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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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通讯员王伟伟报道)三年来,库尔勒市始终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配合实施“民生建设年”工程的重要项目抓紧落实,目前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保持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日前,记者从市政府向州人大汇报贯彻落实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的会上了解到,我市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

    据了解,库尔勒市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构建企业与工会组织的协调机制,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契约形式固定下来,使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得到了保障。如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仅调整了职工工资定额标准,公司每位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每月发放工龄补贴50元,每工作满一年递增50元。在乘务人员、保洁员、调度、各路队长等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在原有加班工资的基础上,相应增加37元。

    据悉,目前库尔勒市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100%,非公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5%,女职工权益帮扶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企业1104家,签订率达90%以上;系统工会、房产行业和民营医院已全面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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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集体协商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书面协议。根据中国国情,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不属于工资集体协商的范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维护劳动者自身利益的一种有效途径,不但维护了一线职工的权益,使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提高相适应,而且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劳资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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