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权利被剥夺的情况

2023-05-12 18:36:00 来源: 法务网

导读:

政治权利被剥夺的情况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一、


【资料图】

政治权利被剥夺的情况

政治权利被剥夺的情况: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

二、

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有哪些

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有: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所谓言论自由,是公民以言语表达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响、绘画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会表达思想的自由;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一定宗旨组成某种社会组织的自由;集会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都是公民表达自己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对犯罪分子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情节轻重,决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尤其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与所判处的主刑轻重相适应。

三、

政治权利剥夺什么时候开始

政治权利剥夺的时间计算点是:

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计算。

2.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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