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信息:老太被邻居家狗当场咬死,邻居:狗不咬人,肇事狗已“上吊自杀”

2023-06-22 08:41:05 来源: 金毛小事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安徽宿州,68岁吴老太回家途中,脖子上被邻居的狗咬七八个洞死亡。该狗高80公分,重130斤。家属找到邻居,邻居称事发自己在睡觉,并否认称自家狗从小喂大的家狗。事后证实此事,邻居称知道狗咬死人后,狗已经上吊自杀,把自己勒死。目前双方达成协议,邻居赔偿吴老太家属共计26万。(来源潇湘晨报)

#法仪说法#

狗知道自己要死了人,于是把自己勒死上吊自杀了。这种说辞不是简简单单的幼稚,而是缺少良心的企图推卸责任。从法律上说,即便肇事狗真的“畏罪自杀”,邻居也无法逃脱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本案中的事实民警已经查的很清楚,吴老太在回家进院子的时候,被邻居家拴着的狗咬住脖子最终导致死亡。由此可知,邻居是一定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的。

《民法典》第1245条饲养的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侵权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则不能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动物侵权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只要受伤就需要承担责任,除非主人可以证明受害人存在故意逗狗等行为。吴老太正常回家途中,经过邻居被栓的狗附近,狗虽然被栓着,但仍然具有袭击他人的可能性,吴老太也不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邻居对狗咬死吴老太的行为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由于邻居家的狗确实被栓着,对狗的管理已经具有一定的注意义务,这是她不完全承担全部责任的关键因素。除此之外,邻居家的狗属于大型犬,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民法典》第1247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犬类等危险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这个角度出发,邻居也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邻居之所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就在于狗是被栓着的,如果没有栓着,狗主人对狗伤害他人具有间接故意,在明知道自己的狗可能咬死人的情况下不栓狗,导致他人被咬死,这就属于故意杀人罪,本案中不涉及这个内容。

邻居不想担责是不可能的,但说“肇事狗”畏罪上吊自杀,这也太荒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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