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黎阳社区棚改房项目涉嫌弄虚作假 停工达半年

2015-01-13 21:30: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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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至今停工,现场荒草丛生。

  央广网河南分网1月9日消息 (记者 魏林甫 )河南浚县黎阳社区棚改房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黎阳社区棚改房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2960平方米,总投资10705万元,2013年6月开工建设。 

  调查显示,黎阳社区棚改房工程已经停工,招标涉嫌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众多问题。同时,该项目拖欠近1400万元工程款,半年前已停工。 

  项目停工半年 疑点重重 

  2013年6月14日,黎阳社区棚改房工程对外公开招标。 

  《浚县黎阳社区城市棚改房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显示“(黎阳社区棚改房工程)已由鹤保安居[201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自筹,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2014年5月5日,黎阳社区棚改房工程公开开标,河南鑫河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鑫河”)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5月13日,该公司被确认为项目“中标单位”。 

  在项目现场,记者见到,项目部大门紧锁,建筑材料散落地上,停工的楼房前荒草蔓延,大片枯萎的草丛在寒风中摇曳不定,现场倍显冷清荒凉。 

  据反映,该项目涉嫌招标弄虚作假、拖欠工程款等众多问题。 

  其实,在项目开标时,该工程已经开工建设近半年之久。 

  早在2013年2月28日,施工单位陕西华油建工郑州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华油建工”)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建黎阳社区一期工程“主体结构、二次结构、水、电、消防、电梯等图纸内项目”。同年11月,郑州华油建工就进场施工了。 

  2013年7月12日,黎阳社区棚改房工程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证“施工单位”一栏填写的就是“河南鑫河建设有限公司”。此时,黎阳社区棚改房工程公开招标仅一个月,半年后,河南鑫河才被确认为“中标单位”。 

  《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方可施工。 

  没有招标就有施工单位进入施工,没开标前 “中标公司”就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际施工单位又与中标单位是两家不同的公司,这中间有什么猫腻呢? 

  “我们按施工合同进场施工,河南鑫河中标后,经黎阳街道办事处介绍,我们‘挂靠’在它下面继续施工。之前,我们和河南鑫河根本就不认识”, 郑州华油建工项目负责人庞某介绍。 

  同时,该工程至今仍拖欠千万元工程款。 

  “当时,我们想这是政府惠民项目,不会拖欠工程款,把自己所有的家产抵押,还借了很多高利贷垫资”,庞某告诉记者。 

  2013年11月,郑州华油建工进入现场施工,工程如期推进。可是,到达结算进度时,郑州华油建工没有如期得到工程款。 

  “现在还欠我们近1400万工程款,包括农民工工资和垫付资金,都是救命钱”,庞某表示。 

  黎阳社区棚改房工程作为政府投资的民生工程,招标前“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为什么会出现不能支付工程款的情况?落实的资金又去了哪里呢? 

  商业项目申请城市棚改房项目 回应:为政绩 

  为了进一步弄清事情真相,记者来到了黎阳社区项目业主单位——黎阳街道办事处。 

  针对相关问题,该办事处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张主任做出回应。 

  张主任表示:黎阳社区作为城市棚改房项目,国家扶持资金已到位,但黎阳街道办事处没有钱,只能联合绿土地置业采用“BT模式”操作,先有绿土地置业投资建设,建成后街道办事处筹措资金回购;然而,操作过程中,绿土地置业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工程款,项目停工。 

  张主任提供的《关于黎阳街道办事处建设黎阳社区城市棚改房项目一期的批复》显示:“资金来源:申请上级扶持资金及政府财政配套”。 

  “招标中的具体问题问绿土地公司”,关于招标出现的问题,黎阳街道办事处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具体经办黎阳社区项目事宜的陈主任表示。 

  “黎阳社区本来定位为商业项目,后来市政府(下达)给浚县几个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其中分给黎阳街道办两个,(黎阳街道办)就把黎阳社区申报成了‘棚改房’项目”,陈主任表示。 

  “为了完成任务,为了政绩”,对于“要把商业项目申报为民生项目‘棚改房’的初衷”,陈主任确认说。 

  项目暗藏更多猫腻 又会如何善后 

  《浚县黎阳社区项目建设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显示,签订该协议的甲方为“浚县黎阳街道办事处”,乙方为“鹤壁市绿土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土地置业”)。 

  关于黎阳社区的建设,《协议》约定,甲方同意以BT模式进行融资建设。 

  《协议》签订日期为2013年2月23日。 

  黎阳街道办事处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张主任提供的《黎阳社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显示: 

  “(黎阳社区)建筑面积775065.38平方米(其中,含地下车库面积96097.96平方米,储藏面积49530.00平方米),本项目定位高标准的城市综合开发项目”。 

  规划定位为“高标准的城市综合开发项目”的黎阳社区,在向上级申报时又成了“棚改房”项目,如此反复,难道仅仅“为了政绩”么? 

  2013年7月23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13年第七批房地产开发资质认定企业名单的通知》显示:绿土地置业,法定代表人为魏某,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等级为“暂定”,资质等级远低于“二级”。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各资质等级企业不得越级承担任务。 

  显然,绿土地置业根本没有资质开发建设建筑面积达77万平方米的黎阳社区。然而,黎阳街道办事处却和这样一个没有开发资质的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 

  “我们已经筹措到了资金,一定在春节前解决农民工工资;我们也对工程款做了预算决算,已有企业接手项目。明年3月份,接手企业入驻后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张主任表示。 

  然而,对于张主任的说法,庞某并不认同。 

  “我们找了好多次了,黎阳街道办事处都是这样说,推了今天推明天,什么时候算是个头?我们等不起了”,庞某说。 

  农民工每天堵在家里要工资,债主们天天堵在家里催要借款,不堪其扰,妻子一怒之下离婚而去,所有的这一切让庞某欲哭无泪。 

  然而,更让人牵肠挂肚的是,黎阳社区棚改房工程难道真的会烂尾么?谁该为这样的“烂尾”负责呢?这样的“烂尾”政绩工程能不能少一些,民生工程能不能多一些! 

  针对事件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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